白线疝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再免征一个费用税务局重磅宣布 [复制链接]

1#

01

文化事业建设费!继续免征

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5号的规定,25号文说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但是现在是年了,新的文件也没下达,那文化事业费如何申报?还继续免征吗?

电子税务局的提示给了实操的答案,暂继续执行!

首先文化事业建设费不是税,其次并不是所有单位都涉及,本次继续免征文化事业费对于文化事业费的缴纳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02

一图包揽,延期*策要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小颖言税,会计天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上面“蓝字”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